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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林县教育局关于校外学生午托机构安全隐患排查的整改措施

2017-05-02 11:14:49   来源:西林县教育局   作者:   评论:0 点击: 收藏 | 打印
一、为了加强对校外学生托管机构的收费管理,限校外学生托管机构于2017年3月25至4月5日进行整改,收费机构必须在校外机构旁醒目位置制作收费价录表,服务内容等张榜公布,自觉接受群众和社会的监督。如不按时进行

一、为了加强对校外学生托管机构的收费管理,限校外学生托管机构于2017年3月25至4月5日进行整改,收费机构必须在校外机构旁醒目位置制作收费价录表,服务内容等张榜公布,自觉接受群众和社会的监督。如不按时进行整改的机构,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外罚规定》、《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规定》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二、强化校外学生托管机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以学生校外托管机构食品安全监管为重点目标,针对大米、食用油、肉制品等重点品种与食品加工操作、餐饮具清洗消毒、食品留样等重点环节以及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从业人员管理、原料采购查验记录和索证索票管理、食品添加剂使用等重点内容开展专项整治。督促学生校外托管机构制定和完善食品安全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落实原料采购、仓储、加工、餐具消毒等制度,要建立规范的索票索证和台账制度,确保采购渠道正规。

三、严密防控校外学生托管机构食物中毒事件发生。切实落实学生校外托管机构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制度,加强食品质量安全监管,及时排查食品安全隐患,建立健全食物中毒应急处置预案,加强信息报告和应急处置,严防群体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

四、加大宣传教育和培训力度。定期对学生校外托管机构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员和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和法制教育,使其掌握必要的食品安全知识,自觉遵守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同时,督促学生校外托管机构适时开展食品安全教育,切实提高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五、要求校外学生托管机构加强晨、午检及消毒力度,每天做好两次消毒并做好记录。做好环境卫生及室内通风,每日对学生个人卫生进行检查。

六、要求校外学生托管机构每日进行门把手、楼梯扶手、桌面等物体表面用消毒剂进行擦拭消毒。

七、要求校外学生托管机构加强对学生教育,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和饮食习惯,饭前便后洗手、洗澡。

八、要求校外学生托管机构对教室等场所要保持良好通风,每日进行一次性消毒。

九、要求各校外学生托管机构限时整改。由各托管机构限时主动提供自身具备托管条件的相关材料,进行材料的核验,必要时进行现场核验。对无法提供材料或经审核不具备文件规定条件或现场核验不达标的机构,限时整改,经整改仍不符合条件的,予以取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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