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符合条件的销售
熊猫普制金币纳税人名单(第八批)
暨不符合条件的纳税人退出名单
(第二批)的公告
现将符合条件的销售熊猫普制金币纳税人名单(见附件1)予以公布。该名单所列纳税人销售熊猫普制金币,符合《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熊猫普制金币免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97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熊猫普制金币免征增值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6号)相关规定的,可享受增值税免税政策。
不符合条件的纳税人退出名单(见附件2)所列纳税人销售熊猫普制金币,不再按照上述规定享受增值税免税政策。
本公告自2017年9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附件:1.符合条件的销售熊猫普制金币纳税人名单(第八批)
2.不符合条件的纳税人退出名单(第二批)
国家税务总局 |
2017年7月12日 |
分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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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货物和劳务税司承办 |
办公厅2017年7月17日印发 |
http://www.kite-image.com/uploadfile/2017/0811/20170811101037782.xls
http://www.kite-image.com/uploadfile/2017/0811/20170811101037357.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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