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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丽广西”乡村建设新楹联新年画评选活动征稿启事

2015-01-07 09:25:17   来源:   作者:   评论:0 点击: 收藏 | 打印
为生动反映美丽广西·清洁乡村活动成果,集中展示我区乡村建设成就,营造良好的乡村建设活动氛围和文明祥和的节日氛围,由自治区乡村办、自治区文联主办,广西书法家协会、广西美术家协会、广西楹联学会、广西文

为生动反映“美丽广西·清洁乡村”活动成果,集中展示我区乡村建设成就,营造良好的乡村建设活动氛围和文明祥和的节日氛围,由自治区乡村办、自治区文联主办,广西书法家协会、广西美术家协会、广西楹联学会、广西文化产业协会等联合承办“美丽广西”乡村建设新楹联新年画评选活动,即日起全面征稿。
    一、活动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自治区乡村办、自治区文联
    承办单位:广西书法家协会、广西美术家协会、广西楹联学会、广西文化产业协会
    执行单位:广西岭南印社
    二、活动主题及作品内容
    以“美丽广西”乡村建设为主题,突出“新时代·新发展·新风尚”和“欢乐·鼓劲·和谐”主旋律,围绕我区乡村建设、经济社会、文化历史、人文风情和乡村新风新貌等方面,抒发对家乡建设的美好祝福、对新春的美好祝愿和对加快实现“两个建成”目标的共同期盼之情。凡是反映“美丽广西”乡村建设重大活动做法、过程、变化成果及抒发对家乡建设的美好祝福的对联及美术作品,均可参评。
    三、活动对象
    广西区内外社会各界人士。
    四、征稿要求
    (一)紧扣“美丽广西”乡村建设主题,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内容积极向上,富于时代气息;通俗易懂、雅俗共赏,便于书写、张贴和传播。
    (二)楹联作品须立意新颖、生动活泼;符合联律基本规则,词性对仗、声韵协调、语言雅致;联语长短不限,提倡写短联、中联。
    (三)年画作品须以“美丽广西”乡村建设为主要内容,形式多种多样,如油画、国画和水彩画;鼓励提倡农民画、招贴画、套色版画和连环画等。每幅作品需注明尺寸、名称、作品简要介绍。
    (四)参加评选的作品须为原创,如有抄袭,一律取消参评资格。凡由于署名人提交的应征作品因著作侵权行为造成的版权纠纷和后果,由署名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五)每位作者投稿最多不超过3副(幅);如年画作品为系列作品的,其数量不限。
    (六)每副(幅)作品需注明作者的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职业、联系电话、详细通讯地址、邮编。
    (七)主办单位对获奖作品享有宣传、出版、展览、发表、张贴使用权,作者享有署名权。所有入选获奖作品由主办单位收藏,结集出版《“美丽广西”乡村建设名联、美术作品集》。
    五、奖项设置
    (一)楹联作品设特等奖2名、一等奖10名、二等奖20名、三等奖30名、优秀奖38名。
    (二)年画作品设一等奖2名、二等奖6名、三等奖12名、优秀奖30名。
获奖作品由主办单位颁发一定数额奖金和获奖证书。
    六、评委组成
    由有关部门、单位领导、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进行评选。
    七、投稿方式
    (一)参赛作品原件直接投送到活动组委会,由组委会组织初评后提交参加终评。
    (二)楹联作品提倡用宣纸毛笔字书写的原创形式(也可以用钢笔在A4纸上书写或打印方式)投送;书画作品一律以原作形式投送。
    (三)投稿截止日期:2015年1月15日(作品寄送日,以邮戳为准)。
    八、其他
    活动组委会办公地址:广西岭南印社(广西南宁市长湖路12号东盟珠宝城三楼)。电子邮箱:gxwhcy@163.com。联系人:曾艳(15607716588)、粟永禄(13471187268)、谢依珊(18172385794);联系电话:0771—2023688。

 

附件下载:桂乡村办发〔2014〕92号——关于做好“美丽广西”乡村建设新楹联新年画评选活动征稿的通知


责任编辑:黄韦平 编审:何 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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